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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某個悠哉的下午,我妹問我哪個地方適合貧困的情侶前往消磨時光...
我想起來大姐曾經說,我加拿大的表哥說"中山公園是個好地方",就不負責任的發言:那就去中山公園吧.
一說完,我妹妹面有難色的說,不好吧?中山公園好像都是gay去的地方...
我:啊?也還好吧.
我妹:我有次跟我的男性朋友剛好去中山公園,有個男的笑的很那個的走過來,要我朋友陪他一起去廁所,明明兩個都不認識...
我:然後呢?
我妹:然後我朋友跟那男的到了廁所後,把他打了一頓.
我:(一陣無言,我妹的朋友真是凶狠啊)
我妹:後來我朋友還說,廁所那邊有很多用過的XXX...
其實在聊天的過程中,我也想起來高中幫我國中同班男同學佔位子時,我同學也告訴我中山公園少去,比較多男同志,附帶一提,我那同學也是gay,很開朗的向我出櫃了(滿多gay都會很開朗的向我出櫃)
接著我又默默想起,我那加拿大表哥性向好像也不大明,可能他說那句話也是親身體驗之類的吧.
這篇文章的結論是,花蓮的中山公園等同台北的新公園?
只是不曉得台北的新公園現在是否還是gay會想聚集與交友的地方就是了,現在網路發達,大家也不一定要被蚊子叮個半死的去公園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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